导读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辖区新增的固定式...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本辖区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本次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时间自即日起,公示期为5日。 公示期结束,高速五支队将正式启用以上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摄录取证及查处,望广大交通参与者支持与配合。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