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这种“电子烟”,立刻报警
广西、广东、青海、山东等多地已开展行动,严厉打击相关犯罪。“上头电子烟”案件多发今年初,广西钦州市公安局钦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市区贩卖“上头电子烟”。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称,毒品犯罪手段网络化态势明显,近七成毒品犯罪交易依托互联网实施,采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方式较为普遍,证据收集和案件查处难度进一步加大。 浙江海盐县人民法院曾判决一起跑腿小哥专送“上头电子烟”案,跑腿小哥通过邮寄、跑腿等方式销售给18个下家,贩卖毒品达255次。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