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3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保证案件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包括书记员、人民陪审员、鉴定...

3民事诉讼过程中的回避制度,是指为保证案件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包括书记员、人民陪审员、鉴定人、勘验人等,不得参与本案审理活动或诉讼活动的审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如下权利:1.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权利;2.收集、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辩论的权利;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自行和解的权利;4.请求调解的权利;5.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权利;6.提起上诉的权利;7.申请回避的权利;8.最后陈述的权利;9.可以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但需注意的是,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