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聋哑人申请结婚登记:怎么证明是“自愿”
人群特殊,要求更严记者注意到,就在2022年8月前后,河南开封市龙亭区婚姻登记处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开封本地的刘先生和浙江天台的汤女士都是聋哑人,刘先生识字不多但可用手语交流,汤女士则不识字也不会手语,由于无法与女方进行交流,龙亭区民政局不能确定结婚请求是否为女方的真实意思。 若聋哑人不能书面表达自己的意愿,则要求有能够和聋哑人以及婚姻登记员进行正常交流的人员(最好是聋哑人的监护人)陪同登记,并将聋哑人的婚姻登记意愿及相关交流情况记录存档。 考虑到当事人是不识字且无法用手语交流的聋哑人,大梁公证处非常谨慎,立即组织召开研判会,明确了保护婚姻自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关爱残疾人和打击拐卖妇女违法行为的工作思路,明晰本次公证中重点关注申请登记结婚是否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对其申请婚姻登记权利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是否确实清楚、是否存在聋哑妇女被胁迫的事实、聋哑妇女的近亲属对其婚姻登记的意见等重点审查内容。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