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工伤报销范围的医疗费 该谁买单?
近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精准定位工伤保险功能,依法支持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护理费等费用合计17万余元。 逻辑博弈:超出部分赔偿责任主体如何确定庭审中,原告戴俊的代理律师陈述,《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可见,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精神系“分散”用人单位的风险,而不是“转移替代”,即只要治疗费用是工伤治疗必要费用,用人单位不当然免除责任,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