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如何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其实,2012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就提出,把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包括“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并强调“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都应建立家长委员会”。 如今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许多困惑和问题,已不是学校和家长单方面可以解决的,都需要家长和学校之间加强沟通联动。 目前,不少关于家委会的争议都源自家委会运行的不规范,建章立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行为,成为许多家长对家委会建设的呼声。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