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释法丨党员干部“借鸡生蛋”是否构成受贿
第一种意见认为:甲利用职权为乙谋取利益,乙通过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方式,变相向甲输送100万元利益,应认定甲构成受贿犯罪,乙为行贿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甲借给乙大额资金,并收受利息,由于利率未显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标准,且乙确实有资金需求,所获利息不属于受贿犯罪,可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认定为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情形,违反廉洁纪律。 第三种意见认为:甲利用职权为丙谋取利益后,让丙向乙大额借款,并将本应该由丙享有的利息据为己有,属于变相收受丙的财物,应认定为受贿100万元,丙为行贿人。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