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大连今后这么干!
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试点,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居家高龄、失能(含失智)老年人,以及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医疗服务。 助力医养结合发展,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收费方式。 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扶残助残机构,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