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包括哪些
实操要点1.问题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1个月时限自收到问题线索之日算起,到报送至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批之日止)。 4.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按照问题线索办理流程办理,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密封后直接交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 6.问题线索处置过程中发现的党组织关系或组织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有关程序。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