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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收货地点等同于合同履行地吗?

2023-09-16 10:53:41 来源: 用户: 

如何认定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至于对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在实务中,合同里约定了收货地点一般不能视为对合同履行地进行了明确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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