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按照《关于征集2024年度专利转化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的通知》(晋知产函(2023)9号)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市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

按照《关于征集2024年度专利转化项目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的通知》(晋知产函(2023)9号)要求,经各地自愿申报、市级知识产权局遴选推荐、省局组织审核,确定2024年山西省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 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