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出台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支持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十条倾斜措施》(以下简称“民企职称十条”)出台,聚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最关心、最突出的职称评审问题,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健全职称评审组织、畅通职称申报渠道、从宽设定评审条件、拓宽职称评审路径、打破参评层级限制、建立评审“绿色通道”、贯通两类人才通道、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0个方面完善措施,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活力,助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畅通职称申报渠道方面,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与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同等对待,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与我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我区申报职称评审,人事管理属外省企业、工作驻地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属地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在我区就近参评职称。 在组建职称评审机构方面,提出了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等工作举措,促进民企职称评审健康发展。“民企职称十条”明确打通两类人才发展通道,技能人才可按照有关规定参评专业技术职称,已取得我区《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称对应关系目录》内职业资格的,无需重复参评职称。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