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加强科技类校外培训管理,一次性收费不得超5000元
科技类校外培训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机构收费时段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超过5000元。 《管理办法》明晰了监管范围,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儿童)且采取预收费方式经营的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均要接受监管,明确规定预收费应全额纳入监管,将全部预收资金直接存入专用存管账户,机构可以选择“一课一结”或“一月一结”的存管资金支取方式。 围绕收费管理,《管理办法》强调,收费时段应与培训服务合同的约定保持一致,不得早于培训开始前1个月时间,不得长于场地租赁期限。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