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大科技产业迎重磅利好!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曾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指的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的比例进行扣除,该政策通过正向的税收激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公告》提出,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因此,本次《公告》的出台,意味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可自行计算的加计扣除金额将进一步提高。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