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农商银行:关于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调整规则(一)调整方式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即对于符合条件,且原贷款办理时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无需签署补充协议,我行将主动按照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以及贷款发放时点对应调整后执行利率水平,统一于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 以下情形须客户主动向原贷款办理网点申请办理:1、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我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的,需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予以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双方自主协商确定);2、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客户向我行申请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后,再申请利率调整;3、逾期或拖欠贷款已归还积欠本息的,需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4、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调整的,需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并与我行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利率调整。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