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教育专栏|“网络间谍行为”是什么
《反间谍法》第16条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同时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与此同时,为更好查处网络间谍行为,《反间谍法》第41条规定,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和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为国家安全机关依法调查间谍行为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按照《反间谍法》第36条,国家安全机关发现涉及间谍行为的网络信息内容或者网络攻击等风险,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处置:一般情况下,依照《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职责分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由其依法处置或者责令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时采取修复漏洞、加固网络防护、停止传输、消除程序和内容、暂停相关服务、下架相关应用、关闭相关网站等措施,保存相关记录。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