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3年7月3日,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7月3日在贵池区宇邦生活超市购买的食品“绿豆冰沙(清型)”有两种...

2023年7月3日,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7月3日在贵池区宇邦生活超市购买的食品“绿豆冰沙(清型)”有两种生产日期,分别为黑色字体的“20230628”、无色钢印版“20230529”。 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认为,当事人在食品经营中,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8月28日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日期打码工具1套;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3、罚款人民币10000.00元。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