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偏轻的处罚能否遏制“黑医美”
最终,兰州市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不当行为,对该整形美容医院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使用过期的外科纱布辅料(纱布块),无法提供购进票据、供货企业资质等资料”——医美整容难免要做手术,但使用的外科纱布却是连购进票据都没有的“过期产品”,一旦发生感染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但是,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只能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敦煌某医学美容门诊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预防癌症65%、治疗能力76%、治疗关节炎73%”——这是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某健康养生馆为销售一款“玉米胚芽粉固体饮料”制作的一则店内海报,让一些中老年消费者很动心。 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暴利、套路深是医美行业的突出问题,在诸如“皮肤院长”“整形教授”的忽悠下,消费者不慎入坑,被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情况并非鲜见,处罚太轻显然难以有效打击。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