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经调查,上述农户的种谷是从蒋某和、熊某满、黄某处购买,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2020年至2022年,蒋某和在没有...

经调查,上述农户的种谷是从蒋某和、熊某满、黄某处购买,遂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2020年至2022年,蒋某和在没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其他种子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种植的种谷假冒成“泰优390”水稻品牌种谷在浏阳市和醴陵市销售,先后卖给熊某满、黄某等11名农户,共计5700余斤,价值5.1万余元,蒋某和获利2.5万元。 熊某满、黄某从蒋某和处购买问题种子后,又转卖给张某纯等4名农户,共计5000斤,价值5.2万余元,获利3300元。“如果问题种子流入市场,不但会影响农民收成,还会导致该片地区水稻授粉及基因配种混乱,极有可能出现水稻多发矮小症、不育症等。”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该案涉案地是浏阳的产粮区,涉案种子超过5000斤,案件处理对当地的农业生产有较大影响。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