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以次充好,小伙真“刑”
基本案情2022年8月,小明(化名)先后在某电商平台下单付款购买vivo手机、iPhone手机等商品,收到货后,以“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申请退货。 由于快递员一般不拆封验货,小明便在退货时放入价值较低的同类物品,电商平台收到快递后,发现不是原商品,联系小明,小明谎称发货时放的确实是原商品,至于中间环节出现什么问题,自己也不清楚,商家无奈只能吃哑巴亏,小明先后三次成功获取退款1188.99元、7369元、7618.99元,同时骗得vivoX30手机一部、iphone13pro手机两部,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为14701元人民币(已扣除退回物品价值)。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但“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七天无理由消费”,更不能借机诈骗、损害商家的利益,破坏法治营商环境;快递站作为重要的衔接环节和第三方,要做好退货验收工作,开箱验明后才能接收,以切断调货换货的不良路径,确保买卖双方公开透明的交易,还网购一片纯净天地。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