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积极回应社...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决定《条例》将由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施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养犬登记、犬只防疫、养犬行为规范、犬只经营与收容等作了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单位最高罚5000元可线上全流程智慧登记养犬《条例》设置养犬登记专章“铲屎官”只需按要求即可实现全流程线上便捷办理养犬登记《条例》指出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养犬登记网上办理。 要求“独生”但没“一刀切”《条例》明确每户限养一只犬只但对本条例施行前已经饲养的犬只,属于禁养犬的(禁养犬名录将在实施细则中公布),养犬人应当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犬只迁出或者送交犬只收容留检所;属于超过限养数量的非禁养犬的,养犬人可以自条例施行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养犬登记。 养犬登记有效期为登记日至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日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有效期届满前凭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延续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养犬登记证租户合法养犬要经业主同意《条例》要求申请养犬的自然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是独立住宅单元或者独户居住申请养犬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明和犬只饲养地点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等材料。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