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2年未休年休假离职索赔14万,法院怎么判
小谢认为,入职十几年来她没有享受年休假,公司应支付未休年假的补偿。 关于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根据被告《薪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3项规定“当年未休年休假者,公司根据员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与年终奖一并发放”,现原告的工资条以及工资发放流水显示被告已向原告发放了2020年度原告未休年休假工资,故法院不再支持。 最终判决★关于2021年度的未休年休假工资,被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原告已实际享受了年休假或其向原告发放了未休年休假工资,应按法律规定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三倍工资。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