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未履行增持承诺生物谷控股股东、实控人收警示函
中新经纬9月22日电生物谷21日公告称,云南证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沙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江”)、实际控制人林艳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生物谷公告截图警示函显示,2020年4月,生物谷发布《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2023年1月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期实施增持计划并变更增持承诺的公告》等。 对此,生物谷拟采取或已采取的措施如下:自2023年8月1日起停止向金沙江、林艳和派发股东分红,禁止其转让所持生物谷股份,直至金沙江、林艳和按《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持续督促金沙江、林艳和按照《稳定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增持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