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局长挪用资金知情不报给服刑人员发工资2011年4月,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的范某某因宋某某长期不上班,安排扣发其工资,一直扣发至2013年12...

局长挪用资金知情不报给服刑人员发工资2011年4月,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的范某某因宋某某长期不上班,安排扣发其工资,一直扣发至2013年12月,共扣发84119.1元,由粮食局会计张某甲保管。 2014年5月和11月,时任正宁县粮食局局长的任某某先后两次挪用73441元归个人使用,案发后于2019年1月13日安排张某甲将74000元存入唐某某账户中。 2018年11月,正宁县人社局要求粮食局从2018年12月起暂停宋某某工资。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