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375号)要求,现将河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注册范围我省公办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在编在岗教师,即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各地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探索将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纳入定期注册范围。 二、注册时间(一)个人网报2023年9月22日至10月20日,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此时间范围内统筹安排。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