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公诉机关出示的录音证据中,被告人路某某多次对年仅2岁1个月的幼童李某某实施打骂,音频中能明显听出路某某拍打疑似被害人及其身体撞击物...

在公诉机关出示的录音证据中,被告人路某某多次对年仅2岁1个月的幼童李某某实施打骂,音频中能明显听出路某某拍打疑似被害人及其身体撞击物体的声音,并伴随李某某非正常的哭喊声。 公诉机关指控,从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底案发,4个多月期间,路某某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了殴打、拖拽、暴力喂饭、关黑屋子、罚站等虐待行为,对李某某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案发时李某某身体多部位有淤青,经法医鉴定,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检察院认为,路某某身为住家阿姨,从事育婴服务期间,以上述方式虐待年仅2周岁的被看护人,致使其轻微伤,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虐待被看护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向法院提起公诉。“我打了孩子,我对不起孩子的父母,对不起这份职业……”路某某在法庭上哭着悔过。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