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议》明确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重要依据
9月22日,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在专题听取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陈武所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报告后,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强调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意识,自觉支持和配合检察建议工作。 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决议》还从被监督单位办理回复、纳入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决议》还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应当将被建议单位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情况提供给同级党委综合考核工作机构,作为综合考核重要依据。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