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招:让来自网络的恶意受到应得的惩罚|大象深度
大象新闻记者李昌特约撰稿人柳俞伶社交媒体时代,网络暴力时有发生,屏幕上看似简简单单的文字、符号、图片,就像藏匿在阴暗角落的“怪兽”,幻化成伤人的利爪,导致当事人“社会性死亡”,甚至造成更严重的社会危害。 国家连续“出招”严惩网暴2023年6月9日,“两高一部”起草《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7月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就《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9月25日《意见》的正式发布,国家连续“出招”严惩“网暴”,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在互联网、自媒体时代,网络暴力呈现出日益加剧和增长的趋势,其不仅侵害了个人的权利,而且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危险。” 在王利明看来,网络暴力主要是借助于网络实施侵权,具有三种特点:第一,此种侵权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其受众具有无限性的特点,这也导致此种侵权的损害后果往往具有不可估量的特点;第二,由于网络环境对信息的传播具有一种无限放大效应,“因此,行为人在实施网络暴力之后,相关的损害后果可能会不断蔓延、发酵,损害后果可能被无限扩大”;第三,此种侵权行为侵害的主要是受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以及个人信息。“网暴受害者”刘学州案件就完全符合以上特点。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