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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鲁明受贿罪一审被判无罪

2023-09-26 19:32:44 来源: 用户: 

2023年9月26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于鲁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于鲁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于鲁明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于鲁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违法所得及大部分孳息现已追缴到位,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TOOM舆情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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