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至2008年,费圣英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签订虚假居间合同等方式...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5年至2008年,费圣英在担任江苏省电力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报销个人消费发票、签订虚假居间合同等方式,侵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款共计人民币3341万余元。 法院认为,费圣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旅游安排;无视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处房产;经济上贪婪,借逢年过节之机,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令智昏,不顾公职人员身份,长期违规兼职取酬,并充当“工程掮客”,谋取钱款;公权私用,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视工程项目为待贾商品,论价出售,个人确定中标企业,大搞权钱交易,收受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