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患病无法出庭法院上门开庭调解纠纷
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后,发现当事人的身体状况确实不佳,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上门开庭。 开庭当日,法官从情理和法理出发,进行了法庭调解,严肃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法律后果,并且语重心长地说:“人无信不立,原告是出于信任才跟着你一起干活,你俩还是老乡,他家里的困难情况你肯定清楚,全家就靠他这点收入生活,于情于理你都不应该拖欠他的工资,并且你这不诚信的行为很影响你在老乡中的名声。”在了解到被告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并非有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后,法官又开始做原告的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现场给付2000元劳务费,承诺尽快将剩余的工资凑齐,两人握手言和。
来源:TOOM舆情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