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检察长(绥阳人民检察院:男子进店要钱嫌少骚扰殴打女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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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饶。一男子进入餐馆向女顾客要钱,女顾客给了1元钱,男子嫌太少,不断骚扰女顾客,甚至想要殴打女顾客。
视频显示,一名身穿银色上衣的男子,用手不停的指着女顾客,另一名女子将该女子护在怀里,并对着男子连声说道,“你不要动她!”店老板上前及时将男子拦住,并表示要报警。
据店老板介绍,这名男子示意自己是聋哑人,但到底是不是真的,不太清楚。(来源:九派新闻icon)
1、即便男子是聋哑人,顾客也没有义务去帮助男子。不要把别人的情分当成本分,认清自己的地位。
从男子的衣着打扮来看,年纪应该在三四十岁左右,而且穿着整齐,不像穷困潦倒之人。一个四肢健全的男子公然向别人索要钱财就罢了,竟然还嫌弃钱少,作出过分之举,实在是丢人现眼。
2、从法律上来说,该男子的行为如何认定?
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1条第2款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从本案情况来看,该男子并未对女顾客直接实施暴力行为,而是为了多讨要钱财,对女顾客进行纠缠、骚扰,因此其行为属于治安违法行为。
本法第14条规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其次,如果该男子因为女顾客只给了自己1元钱,以此为由,殴打女顾客,则属于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倘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等严重后果的,则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最后,若该男子对女顾客实施暴力行为,逼迫女顾客向自己交付财物,则其行为涉嫌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不论该男子是否属于聋哑人,这种强行乞讨、索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聋哑并不意味着可以违法犯罪,对这种行为,应当依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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